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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力资源等公司代发工资被税务稽查了
【发布时间:2025-05-08 10:51:59】 【浏览次数:35】 【信息来源: 人立行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 】
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因通过人力、信息科技、企服公司代发员工工资,规避了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存在发票违法的行为,被税务局稽查并罚款。违法事实显示,经检查,查明该研究院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19年,该单位向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并由上述开票方直接转账至给该单位及关联公司的员工的个人银行卡,代为发放员工工资,其中向本单位员工发放工资2657424.00元,该研究院承认上述所发放的工资均为税后所得,且未缴纳已扣已收税款。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