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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域下零工经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5-11-05 10:40:43】 【浏览次数:55】 【信息来源: 招聘服务中心 】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发展和就业模式越来越多元化,互联网视域下以灵活就业为代表的"零工经济"也迅速崛起,已经成为就业市场的重要补充.然而,这项新兴经济形态在带来就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传统收入分配格局带来了冲击.一方面,由于零工就业者脱离了传统的雇佣体系难以得到最低工资,社会保障,如果利用新《个人所得税法》中较高的劳务报酬预扣率,较低的费用扣除标准和既有的税制对其征税,会加大这类人群劳务成本,阻碍互联网平台下零工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不对其征税不仅会带来大量的税收规避,造成税源流失,还会影响税收公平.与此同时,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零工经济还存在个人所得的收入性质难以确定,税源零散导致涉税信息获取困难,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以及无纸化交易难以适用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等问题,导致在大多数情况下零工就业者的个人所得并未被有效征税. 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互联网视域下的零工经济税收现状,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进行探讨,提出个人所得税的实体税制要素和征管机制方面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优化零工经济税收制度的设计并加强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效率.本文主要有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互联网视域下零工经济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然后梳理国内外零工经济税收征管相关文献研究;第二部分重点是对零工经济的基本内涵和个人所得税税收理论基础进行具体概述,首先界定零工经济的基本概念和收入类型,通过进一步阐述互联网视域下零工经济的特征,详细地剖析互联网视域下零工经济中个人收入所得的可税性理论和税收征管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通过对实践中的美团众包从业者的个人所得税收现状描述,依次从两个层面分析互联网视域下我国零工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纳税主体身份难以明确,零工从业者个人收入性质和税目归属难以确定,税收优惠及费用扣除标准制定困难等税制要素问题和纳税人的税源零散,涉税信息获取困难,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无纸化交易难以适用传统的征管模式,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偏低等税收征管问题;第四部分主要结合我国实际现状,理性客观地借鉴一些优秀的国外税收经验,梳理出对完善我国零工经济税收征管的启示;文章最后一部分主要是通过提出完善税务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主体身份,制定标准化行为准则,明确个人收入性质,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确定费用扣除标准,积极构建第三方平台涉税信息协同治理机制等建议,从零工经济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构成要素和税收征管的实施机制两个层面提出了加强我国互联网视域下零工经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对策.

